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标准管理办法》(建教协〔2024〕146号)、《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团体标准编制工作流程(暂行)》(建教协〔2024〕154号)的规定,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于2025年8月9日组织专家对由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提交的《住房租赁管理人员职业能力》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过专家审查,该申请符合立项条件,同意《住房租赁管理人员职业能力》团体标准立项。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吸收专家意见和建议,组织落实标准的制定工作,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欢迎与该团体标准有关的管理、使用、科研、认证等机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人:
刘红萍 13554121198
周国军 13911576262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2025年8月13日